武汉中心城区将全年禁鞭 开发区农村地区除外
荆楚网讯 (记者 王荣海 实习生 许奇)武汉市中心城区和新城区主城区将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昨日,武汉市政府常务会原则通过该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新规。新规将在下月提交该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按照程序安排,规定将于明年春节前获人大通过并公布实施。
中心城区全年禁止燃放
昨日武汉市政府常务会原则通过的《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修正案>》中,扩大了烟花爆竹禁放区域。新规提出,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和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武汉化学工业区、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新城区的主城区、工业园区、商业密集区、集中住宅区也将列为禁放区域。
过去规定春节期间可以燃放,新规则改为全年禁放。
自1994年起,武汉市中心城区开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2006年,武汉市又出台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将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改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
自2007年春节武汉市首次实行“禁改限”以来,今年已进入第七个年头。目前,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除春节期间以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开发区农村地区暂不禁鞭
新规提出,5个开发区(风景区、化工区)的农村地区,经管委会报市政府批准,可以暂不列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新城区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或者时间,由区政府确定。
武汉市政府法制办负责人介绍,这样规定,既保证了7个中心城区和5个开发区(风景区、化工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又考虑到了这些区域的农村地区,目前存在燃放执法难度大且和传统习俗有冲突的实际情况。
为了确保禁鞭效果,新规提出,该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不得经营、储存烟花爆竹。
调查
4000户家庭逾七成赞成禁放
今年5月中旬,武汉市政府法制办就烟花爆竹禁放区域问题公布了两种方案,向市民公开征求意见:以三环线为界限的禁放模式;以7个中心城区加5个开发区(风景区、化工区)的全面禁放模式。
该市政府法制办会同市统计局启动民意调查,在全市7个中心城区和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各随机抽取500户,共4000户家庭进行电话调查。
调查结果表明,有74.5%的被访者表示赞成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71.4%的被访者表示不喜欢燃放烟花爆竹,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环境污染最让市民反感。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问题,有50.8%的被访者认为中心城区和开发区中的建成区是最合理禁放区域,其中包含的农村地区还是应该有限制的允许燃放;有28.4%的被访者认为三环以内为最合理禁放区域;20.8%的被访者认为中心城区和开发区为最合理禁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