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简报第5期

时间:2013年08月04日信息来源:不详 点击: 【字体:

       为落实好委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的有关部署要求,7月22日下午,委机关第二党支部召开支部扩大会议,全体党员和非党干部参加了会议。会议集中传达学习了省旅发委党组书记段跃庆同志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

话精神及《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对照委教育实践活动相关文件要求及进程安排,对支部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具体工作进行了安排,确保每位党员做到人员到位、思想到位、实践到位,确保窗口服务单位实践活动与机关同步进行。会议还对《云南旅游行业窗口服务单位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为民务实清廉为民诚信守法活动实施方案》进行了集中讨论。
  通过学习,全体党员不仅进一步提高了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而且对践行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目标、方法、路径有了清晰的认识,表示要以极高的热情投入到实践活动中,认真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避免和克服“四风”问题,深入调查研究,虚心听取旅游行业协会、旅游企业和旅游者的意见和要求,勇于批评和自我批评,科学决策,以《旅游法》实施为契机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公正执法、严格执法,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为打造人民群众满意的旅游业、实现旅游强省目标提供坚强保证。
     在讨论《云南旅游行业窗口服务单位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为民务实清廉为民诚信守法活动实施方案》时,大家一致认为全省旅游行业的教育实践活动不仅要做到旅游行政机关当好表率作用,身体力行,而且还要推动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窗口服务单位教育实践活动,提升为民意识,守法、规范经营,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因此,对窗口服务单位教育实际活动的总体要求,就是通过抓“各级机关领导干部、党员干部发挥领导模范作用,各行业组织会长、副会长和常务理事单位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各旅游企业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行政领导班子发挥教育带动作用,推进服务理念和职能转变,以作风建设凝心聚力、开拓创新,规范旅游市场、保障群众权益,做到“改进作风提升质量、维护权益服务于民”。关于开展实践活动的对象,应包括全省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管理、执法、监督部门及所属工作人员,全省各级相关旅游行业协会、分会及所属人员,以及全省旅行社、A级景区、星级酒店、旅游车公司、旅游购物店等所有旅游要素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关于活动内容,对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执法质监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主要是抓思想认识的提高,抓作风转变,抓制度、机制建设,抓队伍建设,抓市场整治;对行业协会,不仅要抓机构、职能改革,抓作风建设,还要抓服务能力的提高;对企业,不仅要重点抓职业道德教育、守法经营、安全生产,还要抓标准化建设、规范经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关于活动步骤及时间,从8月份开始,至12月底,通过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查摆问题、落实整改、建章立制等环节,逐次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支部会还讨论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机构及工作要求。
     委党组成员、副主任余繁参加了支部活动,并在对第二支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提出总体要求的基础上,重点对制订《云南旅游行业窗口服务单位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为民务实清廉为民诚信守法活动实施方案》的总体目标、活动对象、活动内容、活动步骤及组织领导等提出意见,强调窗口服务单位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升旅游服务质量的重要意义,要求全体党员不仅要搞好自身的实践活动,还要在相应的岗位职责内认真组织落实和推动窗口服务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确保教育实践活动与本职工作“双促进”、“双推动”、“双丰收”。
       支部会上还对党员同志的理论自学、网络学习、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心得体会等作出安排,为集中交流讨论、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环节的活动作好准备。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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