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认真学习讨论旅游法

时间:2013年05月12日信息来源:不详 点击: 【字体:

 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认真学习讨论旅游法

 

 5月3日,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副主任余繁召集行业管理处、质量监督管理所、旅游执法总队等处室及行业协会、景区代表对新近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进行学习讨论,与会人员用一天时间对《旅游法》进行了逐条学习,并结合云南旅游工作实际进行认真讨论。
  余繁表示,《旅游法》的出台是全国旅游界的大事、好事,在旅游业发展中具有里程碑意义,对保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和促进行业的科学健康发展起到重要作用。云南旅游业界要抓紧对旅游法进行学习,特别是旅游执法部门,要深入研究旅游法对旅游各环节的相关规定,为下一步旅游执法工作做好充分准备。余繁要求,云南旅游业要结合实际情况,对《旅游法》进行认真领会学习,同时,针对云南旅游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要及时提出,作为反馈意见提供到云南省旅游条例的制定当中。
  与会人员纷纷认为,云南作为旅游大省,随着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市场规模迅速扩大,迫切需要旅游行业的法律法规予以保障,《旅游法》的出台对规范我省在规范旅游市场、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保护旅游者合法权益等方面将起到积极作用。(刘少玄)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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